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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已开始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
长春市已开始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为加强和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维护良好的道路通行秩序三亿体育登录入口,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根据《吉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暂行办法》《吉林省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
对具有脚踏骑行功能,车况良好,但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核发临时号牌。临时号牌有效期为三年,临时号牌办理时间截止至2023年10月31日。
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业务实行全流程免费,号牌号码以“十选一”随机选取的方式,由申请人通过机动车登记管理系统现场选取并发放。
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业务需现场交验电动自行车,提供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明;购车、交易凭证等车辆来历证明;电动自行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车辆进口凭证。对于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来历证明、出厂合格证明与电动自行车信息不符的;改变电动自行车出厂时的结构、构造的;改变电动自行车整车编码的;属于拼装电动自行车的;属于被盗抢的;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情形,将不予登记核发号牌。
电动自行车登记办理地点为县(市)区大队、中队,及部分农村派出所交管勤务室(具体地址如下图所示,点击可查看大图)。